m 於 July 2, 2015, 4:38 pm 留言詢問
[ 問題內容 ]
請問 :
1. 申請按月申報營業稅,核准後,應自申報何月才可適用?
2. 按查定計算營業稅,其進項稅可按10%扣減,那進項要如何申報?扣減進項限以當期的進項稅嗎? 跨期的可以扣嗎?


 [ 老師回覆 ]
1. 當時申請時,申請書上會寫要自何時開始改用按月申報
2. 如果要扣抵就要向國稅局申報進項憑證,三個月申報一次,申報時只能申報當期的進項憑證,當期扣抵若有餘額可以次期續抵。

 

M 於 June 24, 2015, 12:59 pm 留言詢問
[ 問題內容 ]
1. 旅行業按代收轉付差額開立發票,請問 : 收到的發票若有進項稅額,是要減除未含稅部份來計算其 差額嗎?該進項稅額可用來扣抵?
2. 旅行業代收轉付應何時開立發票?用二聯開立?
3. 出差旅費若日支數額表無該城市,那要以何為計算?


[ 老師回覆 ]
1. 要扣除進項稅額計算差額,進項稅額只要不是營業稅法第19條所規定的,原則上可以扣抵。
2. 旅行業提供的是勞務,所以開立發票是收款時,開立二聯或三聯要看取得對象決定。
3. 應該都會有標準,不知您所說的是那裡?

 

MY 於 June 23, 2015, 1:36 pm 留言詢問
[ 問題內容 ]
請問:
1. 外銷零稅若採按月申報,須向國稅局申請嗎?
2. 銷售藥品是否須課營業稅?
3. 診所及醫院銷售藥品又是否課營業稅?
4. 診所有一部份診療,藥品為自費,那這部份應如何處理才正確?


[ 老師回覆 ]
1. 按月申報要申請
2. 要
3. 診所本身的醫療行為不用,但銷售藥品是要課營業稅的
4. 營業稅部分要申請發票,認列應稅的收入,與執行業務所得分開。

藥局除經營藥品調劑、供應業務外,倘兼營成藥、指示用藥及其他貨物銷售,同時具有執行業務者及營業人身分,除編配扣繳單位統一編號外,尚須辦理營業登記。
藥局收入中,屬銷售藥品或其他貨物之收入,應依法課徵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如每月銷售額超過新台幣20萬元,則需開立統一發票;屬提供藥品調劑、供應 之專業性勞務部分,則核屬主持藥師、藥劑生之執行業務所得,應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報繳綜合所得稅,尚不因其辦理營業登記而否定其主持藥師、藥劑生執行業務 者身分。

 

Doris 於 June 9, 2015, 9:12 am 留言詢問
[ 問題內容 ]
請問我去年九月銷售農產品,錯將發票免稅開成應稅5%,可以做任何補正嗎? 謝謝。


[ 老師回覆 ]
開錯發票的類型包括將應稅發票開成免稅發票,或零稅率發票,結果導致國庫少收5%的營業稅,這類錯開發票的業者,依法目前同時觸犯營業稅法第48條第1項的「發票記載不實」的行為罰,以及營業稅法第51條規定漏稅罰。

 

王小姐 於 May 28, 2015, 3:11 pm 留言詢問
[ 問題內容 ]
您好!想跟您請教一個問題~
如果台灣A公司要向台灣B公司購買一批貨,利用小三通模式送貨至A公司在大陸的辦事處(不辦理正式進口報關)。但因為對B公司來說屬出口行為,因此B公司要開invoice,而不想開三聯式發票。但A公司進貨需有三聯式發票來立帳。請問這樣的情形應如何處理較為妥當?


[ 老師回覆 ]
B公司的貨是從那裡出口的,如果是從台灣利用小三通的方式出去,這樣也不能適用出口零稅率,要開立三聯式應稅發票給A公司。

 

JOJO 於 May 24, 2015, 7:36 pm 留言詢問
[ 問題內容 ]
老師請問:
1. 會計要求出口銷售與樣品同一張報單上不要攤ˇ到運費ˋ保險費,為什麼? 現行出口報單打FOB對會計有何利弊?
2. 文件上的貿易條件與出口報單不同可以嗎?
3. 會計無法申報嗎?
4. 會計如何申報?
幫幫忙詳細說明


[ 老師回覆 ]
出口報單的貿易條件要與實際的貿易條件一樣
樣品要特別註明是樣品,價值不可以打零,營業稅針對樣品可以不用申報

 

may 於 May 21, 2015, 10:09 pm 留言詢問
[ 問題內容 ]
請問 :
1. 公司若有出售土地 ,其營業稅率為免稅嗎?又 須開立發票嗎?
2. 如上述是否須像兼營營業人一樣要計不得扣抵比例?


[ 老師回覆 ]
1. 土地免稅,開立發票可勾選免稅,若不開立發票要貼印花稅票
2. 如果只有土地沒有其他的免稅銷售額,是可以不用的

 

Amy 於 May 6, 2015, 5:49 pm 留言詢問
[ 問題內容 ]
老師您好,
請問電子計算機三聯式發票是否直接列現金折扣的金額(為多筆品項加總後的金額,再依銷售總金額扣掉現金折扣)?若是可以的話,是要查看那個法規呢?麻煩老師解除疑惑,謝謝!!


[ 老師回覆 ]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二十條:
銷貨折讓已於開立統一發票上註明者,准予認定;統一發票開交買受人後始發生之折讓應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二十條規定辦理;營利事業依經銷契約所取得或支付之獎勵金者,應按進貨或銷貨折讓處理。
外銷貨物或勞務之折讓,其能提示國外廠商出具註明折讓原因、折讓金額及折讓方式(如減收外匯或抵減其他貨款等)之證明文件,經查明屬實者,應予認定。

 

小剛 於 May 5, 2015, 12:18 am 留言詢問
[ 問題內容 ]
老師您好
我有兩個實務上遇到的問題想跟您請教
1. 非營利組織若有出租場地或變賣資產是否屬於營業稅課稅範圍,需開立發票嗎?之前有遇過營利事業向財團法人醫院承租場地,問國稅局稅務員回答說出租場地 若只有幾天屬於一時性的,不算是營利行為,可不用開立發票,可是上網查卻又說非營利組織若有銷售勞務或貨物,還是要開立發票課徵營業稅,到底哪個才對啊?
2. 甲公司銷售貨物給乙公司,卻因為產品標示不實,甲公司須賠償乙公司,是否應開立發票?我的想法是銷售勞務或貨物取得之一切代價才要開立發票,但乙公司係屬購買貨物取得之賠償款,非賣方,故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甲公司只需申報免扣繳平淡就行,不知我的想法是否又錯


[ 老師回覆 ]
1. 非營利組織若有非成立目的的營業項目,是要開立發票的
2. 賠償金要不要開立發票,要確定收到款項的人是不是賣方,所以如果收款的是乙方,乙方為買方,是不需要開立發票的,由甲公司申報免扣繳憑單。

 

andy 於 May 1, 2015, 1:49 pm 留言詢問
[ 問題內容 ]
老師您好,
請問供應商提供之發票(102年)把我們公司統編keyin錯誤,但對方申報(102年)時也沒有跳出異常,這樣對我們公司102年之核定會有問題嗎?另,我們是否可以請他們出具聲明? 或是請他們在錯誤統編上面修改後並蓋大小章?


[ 老師回覆 ]
發票開立錯誤是要重新開立發票,不可蓋章取代,所以如果是102年度的憑證,公司可以自行決定要不要處理重開發票,若不重開將來查核到是會有罰則的,但現在重開可能對方也會覺得麻煩,所以可能要溝通一下。

 

 

2013年開始,原則上將每分類每季開一篇網誌,也就是約三個月的問題會統一整理在一篇網誌中,這樣可以更方便大家找到老師回覆的答案。但還是以回覆在各位留言板中的連結網址為準唷 !!! 所有問題回覆整理的分類,請大家於此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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