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 於 August 14, 2015, 2:02 pm 留言詢問
[ 問題內容 ]
師請問建設公司與地主之合建分屋,使用執照下來後的2%交換契稅及找補要繳的6%契稅都是由地主繳納嗎?


[ 老師回覆 ]
契稅是由房屋的買方繳交的,所以應該是地主要繳交的。

 

亮亮 於 August 14, 2015, 1:54 pm 留言詢問
[ 問題內容 ]
老師您好:共同投資興建之合建分屋案,建商有數個,地主及建商都是起造人,建商間的找補是不是跟契稅無關?


[ 老師回覆 ]
※契稅稅率及納稅義務人:
契稅種類/稅率納稅義務人
買賣6%買受人;典權4%典權人;交換2%交換人;贈與6%受贈人;分割2%分割人;占有6%占有人
只要有上述情形發生,就會有契稅的問題。

 

米妮 於 August 13, 2015, 1:48 pm 留言詢問
[ 問題內容 ]
請問老師:
地主為起造人之一的合建分屋案,於使用執照核發後應繳的契稅,建商跟地主的契約有找補,地主要再給建商100萬,請問交換契稅2%是以依房屋現值為計算2%的基礎嗎?謝謝


[ 老師回覆 ]
契稅核課是以評定現值為準。

 

亮亮 於 July 29, 2015, 3:24 pm 留言詢問
[ 問題內容 ]
老師
請問地主與建商合建分屋,交屋前的地價稅及房屋稅,是由建商付還是由地主付?


[ 老師回覆 ]
合建分屋所屬房屋應該是屬於誰的就由誰來繳交的,應該沒有所謂的交屋問題。如果有,經合約協議,公司若繳交應由地主負擔部分,也無法列報費用。

 

ㄚ滿 於 July 17, 2015, 12:47 pm 留言詢問
[ 問題內容 ]
老師您好:
公司負責人想投資股票,問說究竟該以「個人」名義持有或是用「公司」名義持有?
以後個人股東可扣抵的稅額減半了,而且拿到股利又要報綜所稅、二代補充健保費…,好像用個人名義來買不太優?
而法人持有時,賣的話有賺錢要課營利稅嗎?不知道還有沒有其他的稅要納?拜託老師指教,謝謝!


[ 老師回覆 ]
以個人投資股票,應視股票種類決定課稅方式,如果是上市上櫃興櫃股票,至106年底課稅金額為0;若是交易非上市非上櫃股票,應以交易所得課徵15%所得稅。
以公司名義投資股票,營利事業所得仍然停止課徵,但盈餘會發放給股東視為營利所得,此時個人股東應課之稅負,有可能高達45%,另外,公司雖無營利事業所得稅,但有最低稅負制要考慮。
綜上所述,應視個人所得狀況判斷,方可決定以何種方式課稅較有利。

 

sindy 於 July 9, 2015, 11:19 am 留言詢問
[ 問題內容 ]
老師您好:
本所的單位是律師事務所,本所與甲(自然人)是朋友關係。
甲(自然人)介紹專利案件給本所,支付律師費乙(法人),乙(法人)支付100,000元, 代扣10%,實際支付90,000元,乙(法人)隔年會開立扣繳憑單給本所。
問題一:
本所要將這100,000元全數支付給甲(自然人),本所要如何沖帳(申報費用),開立扣繳憑單時是否可以用專利代理人的名目?
問題二:
假設本所要將這100,000元全數支付給甲(自然人),沖帳時(本所申報費用),如果是用佣金支出是否合理?
如果可用佣金支支出,超過20000元支付時是否要代扣繳10%呢?
請問老師要用何種名目開立扣繳憑單給甲(自然人)會比較合理乎申報呢? 謝謝您 !


[ 老師回覆 ]
1. 如果甲可以被申報為專利代理人,應該就直接請乙法人將扣繳憑單開給甲就好,事務所可以用代收代付的方式,把金額交給甲。
2. 事務所的收入是100000,不可能全額是佣金支出,這是不合理的交易,佣金應是收入的一定比例而已。

 

ㄚ滿 於 June 15, 2015, 12:28 pm 留言詢問
[ 問題內容 ]
老師您好:
請問,有限公司的負責人有一塊土地,想讓公司來蓋房子出售。公司欲以該塊土地為出資額,做為公司增加資本之登記,可以嗎?
又,那金額該如何認定?拜託指導,謝謝。


[ 老師回覆 ]
出資額不限於現金,所以如果要以土地當出資額是可以的,但價格的部分要經過專業單位鑑價。

 

Yen 於 June 1, 2015, 8:53 am 留言詢問
[ 問題內容 ]
老師您好:
請問公司的董事、監察人的任期到期時,如無變動,是否要做任期變更?還等董事或監察人有變更時再做變更申請?謝謝!!


[ 老師回覆 ]
按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五條及第二百十七條之規定,董監事之任期不得逾三年,又依同法第一百二十九條之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係屬章程 應記載事項。是以,有關公司修正章程增補選董事或監察人人數者,其任期自與原任期相同。(經濟部九十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經(九○)商字第○九○○二二六一○ 三○號函)
既有改選之事實應向主管機關辦理變更登記,雖改選均獲連任,其起迄亦有變更,自應於法定期限內辦理變更登記。

 

vicki 於 May 25, 2015, 4:39 pm 留言詢問
[ 問題內容 ]
老師您好:
1. 老板以前有一公司是停業狀態,目前是我在幫忙申請延續停業,如果沒有持續每年申請停業會有什麼影響或罰責嗎?
2. 只知道此公司停業前是屬破產的情況,稅的部份都有繳清,但帳上存貨好像很多,如要註銷的話要怎麼做?
3. 停業至今快10年了,存貨也沒辦法核對,存貨差異大會罰款嗎?
謝謝!!


[ 老師回覆 ]
1. 營業稅法第46條規定,會有1500到15000的罰則
2. 如果有存貨要註銷,一定要開立發票才可以辦理
3. 無法核對,將來出售低於同業毛利率時,會被依同業毛利率核定

 

Yang 於 May 19, 2015, 12:52 am 留言詢問
[ 問題內容 ]
老師你好,請教我自建一戶透天屋,一棟一個建號。空地於101年購得(非拆屋),103年4月建築完成,103年7月完成第一次登記,8月辦自用。售3500,總成本2000皆無票,請問要課多少營業稅以及營所稅。謝謝


[ 老師回覆 ]
如果只有興建一戶,辦了自用後在出售,此部份不構成營業行為,所以我認為是不用辦理營業登記,僅需申報財產交易所得。

 

Kelly 於 May 15, 2015, 3:23 pm 留言詢問
[ 問題內容 ]
會計師您好, 公司向個人購入未上市(櫃)股票,證交稅由買賣雙方合議由買方不含股款外另行繳納,請問此筆證交稅可否為成本入帳? 謝謝!


[ 老師回覆 ]
財務上可以入帳,因為實際有支出;但於稅務申報時要帳外調整,因為不該公司支付。

 

惠元 於 May 14, 2015, 3:44 pm 留言詢問
[ 問題內容 ]
請問會計師:
財產交易所得若以實際成交價格來計算~
可提供或稽徵機關可查得交易時之實際成交金額 及 原始取得成本者
*問提1 : 我從買地-設計-興建工程-園藝工程-裝潢工程完成,這些所發生的費用發票我都可列為出售房屋之原始取得成本?
*問提2 : 若我在以上這段過程中無取得發票時, 我在申報財產交易所得時
要如何計算我的交易所得呢?


[ 老師回覆 ]
1. 可以作為成本(但要有單據)
2. 如果無法得知成本,目前稅法是以推估計算的方式計算財產交易所得,但此部分還有區分是否為豪宅,因計算方式不同。
您可以上財政部網站查詢此解釋令:中華民國104年4月1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0304649640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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