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thy 於 November 3, 2015, 3:58 pm 留言詢問
[ 問題內容 ]
請問,我司屬於國內醫藥研發服務事業 (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簡稱CRO),目前受託國外藥廠從事境內之研究服務,其中,國外藥廠支付的貨款,其中一部份為我司代收代付醫院研究審查費(審 查費收據抬頭為我司),另外一部份為研究服務費,是否只需針對研究服務費部份開立二聯式發票即可,謝謝?


[ 老師回覆 ]
可以針對公司手取的服務費開立發票,但代收代付的部分,要請對方開立實際支付者的名稱,這樣將來就可以舉證,代收代付的金額非公司的收入。

 

emma 於 October 22, 2015, 10:36 am 留言詢問
[ 問題內容 ]
您好,我們向國內供應商進一批原料,因此原料是屬幫海外公司研發使用,故帳上是入「代收代付」,其進項稅額不抵扣,但是公司與國內供應商有交 易條件,扣除3%貼現率,因此交易屬代收代付,故公司不抵扣進項稅額,但是又與供應商有交易條件,現在供應商要求公司開立進貨折讓單,請問進貨折讓單金額 是否可開在未含稅欄位,進項稅額為0即可? 謝謝。


[ 老師回覆 ]
進貨當時因為有進項稅額,所以如果現在折讓時未將進項稅額也一併折讓,這樣會產生異常的。
一般代收代付如果有取得進項憑證,公司一樣可以扣抵,再轉開發票產生銷項稅額即可,否則碰到折讓就比較不好處理,因為當時是公司放棄扣抵,不能折讓的時候也不折進項稅額。

 

rebecca 於 September 30, 2015, 12:08 am 留言詢問
[ 問題內容 ]
老師您好~我想請問我司是藥妝店,長期和藥廠合作,每月藥廠會根據我司所售藥品的金額給予獎勵金,但他提供獎勵金時,會要求我司開立發票給他們(廠商不收折讓單),品名是寫獎勵金..
1. 請問我這是要入其它收入嗎?還是要入進貨折讓呢?
2. 我開立發票這樣可以嗎?
3. 我司在百貨公司設立專櫃,每月我們要提供獎勵金給百貨公司,對方也是開立發票給我司.但品名是寫其它費用..請問我這可以列為銷貨折讓嗎?
這可以在營業稅中扣抵嗎? 謝謝您


[ 老師回覆 ]
1. 這一部分是折讓不能開立發票喔!入帳時應以進貨折讓入帳,不是其他收入
2. 不可以選擇開立發票替代開立折讓單
3. 公司給百貨公司的應該不是獎勵金,是租金性質,如果是租金當然要開立發票

 

謝美玲 於 September 29, 2015, 11:27 pm 留言詢問
[ 問題內容 ]
您好:請問,總公司將產品交由分公司銷售:
1. 是否須開立發票?
2. 相關帳務應如何處理?(以總公司往來、分公司往來入帳嗎?)
懇請指導,謝謝!


[ 老師回覆 ]
採分別報繳之總分支機構,如自應稅之一方調撥貨物至免稅之一方,要記得開立發票。
邇來常有營業人詢問,其總公司與分公司之間,因業務需要調撥貨物,此情形是否須開立發票?
高雄市國稅局答覆:總公司與分公司間之貨物調撥,如係從專營銷售應稅或兼營免稅貨物之一方,調撥至專營或兼營銷售免稅貨物之一方,而且總、分公司間係採分 別報繳營業稅者,必須依照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條第3項第1款規定,於貨物調撥時,按視為銷售貨物開立統一發票。
國稅局進一步解釋,例如部分採用分別報繳營業稅之總、分支機構,藉由經營應稅業務之一方購進貨物後,轉供經營免稅業務之一方來使用或出售,一則經營應稅業 務之一方可將取得之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再則經營免稅業務之一方於出售貨物時又可開立免稅發票,將發生侵蝕整體營業稅收之情形,為防杜此一取巧行 為,故規範採分繳制度之總、分支機構,如從經營應稅之一方調撥貨物至經營免稅之一方,須於調撥貨物時開立發票,不過若總、分支機構間之營業稅申報是採總機 構總繳制度,則對整體應納稅額並無影響,於調撥貨物時,就不須開立發票。
這個是國稅局的回覆喔!

 

BENNY 於 September 18, 2015, 4:12 pm 留言詢問
[ 問題內容 ]
請問:
1. 取得費用收據,收據上只蓋店家免用發票章,無蓋負責人私章,請問可入帳嗎?正確要蓋私章嗎?
2. 取得二聯式收銀機發票,無打買受人統編,賣方只在上面蓋賣方統一發票章,請問,這樣可入帳嗎?可扣抵營業稅?
3. 開立發票所蓋的發票章,一定要與發票購票證上的同一個?


[ 老師回覆 ]
1. 不用蓋負責人小章
2. 要寫上統編,原則上還是可以入帳及扣抵,但不可以太多
3. 是的

 

haruko 於 September 15, 2015, 10:58 am 留言詢問
[ 問題內容 ]
您好,請問原本在大陸供應商那有組供生產用的模具(模具費分攤在產品單價上),因已停產多年,現在請大陸供應商代為報廢出售,請問收到的下腳收入要開立發票嗎?


[ 老師回覆 ]
此部分應為出售資產的收入,帳上要入出售資產的分錄,發票可以不用開立,因為出售地是在大陸,營業稅是屬地主義。

 

jenny 於 September 11, 2015, 4:30 pm 留言詢問
[ 問題內容 ]
老師你好
想請問一下,有一家國外客戶向我們公司進貨,但這筆貨是要寄到另外一家國內工廠作加工,那我要如何開二聯式發票呢??


[ 老師回覆 ]
因為貨物並沒有出口,所以發票要開給代工的廠商(三聯式),進項稅額跟對方收取,待加工出口時,再由加工廠商申報出口,當初加工廠商所支付的進項稅額可以扣抵銷項稅額。

 

may 於 September 7, 2015, 2:07 pm 留言詢問
[ 問題內容 ]
請問:
1. 誤用前期統一發票開立,除了應去報備外,後續營業稅該如何處理?例如 : 收銀機9/1銷售,用到7-8期發票,其金額應算哪一期營業稅才對(7/8 or 9/10)?該營業稅金何時要繳?
2. 同1例子,取得者入帳日期應入幾月?營業稅應扣抵在幾月?
3. 若取得一張收銀機發發票,上面日期為9/1日而是用7/8期發票,若不扣抵營業稅只作帳為記帳憑證,可以嗎?


[ 老師回覆 ]
1. 銷售額要以實際開立的月份入帳及申報
2. 取得者比照1
3. 一般有取得憑證最好都要申報,否則容易被認定收入是不是也漏報

 

cindy 於 August 24, 2015, 3:37 pm 留言詢問
[ 問題內容 ]
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開一家汽車美容公司的問題,因為,牽扯到要去申請免用統一發票,還是,使用統一發票的問題:
請問:月營業額超過6萬元就必須繳交營業稅,若低於20萬元則以1%稅率計稅,高於20萬元以5%計稅,而營利年所得在5萬元以上,則須報繳營所稅。
若每月的營業額在6萬元至20萬元間,您可以申請核定免用統一發票,並按核定營業額的1% 申報營業稅,或是直接申請開立統一發票。惟採用核定營業額、免用統一發票方式就不能再抵扣進項稅額,例如:若您的核定營業額為每月10萬元,您每個月就固 定繳納營業稅10萬元x 1%=1,000元,且每三個月申報一次。請問以上對嗎?


[ 老師回覆 ]
如果營業額在6萬到20萬間,主張屬於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是由稽徵機關3個月核發一次稅單給納稅義務人繳交,並不需要我們申報,而且針對小規模營業人,如果有進項稅額是可以主動申報,稽徵機關會核定進項稅額的10%,從應納稅額中扣除再發稅單。

 

Teresa 於 August 20, 2015, 12:28 am 留言詢問
[ 問題內容 ]
您好 : 我司是旅行業,有支付國外代辦公司費用之匯款單,國外代辦公司亦有開具invoice給我司做為匯款憑據,請問此"invoice及匯款單"可否與"代收轉付"互抵之後的差額申報營業稅呢? 此差額是否需開立二聯式銷項發票? 應申報營業稅401?還是403?


[ 老師回覆 ]
日期文號:財政部102.05.28台財稅字第10100702020號
摘要:核釋旅行業收取團費及購物佣金課徵營業稅之規定
一、配合交通部101年9月5日交路(一)字第10182003321號令修正發布旅行業管理規則第22條,刪除「旅行業不得以購物佣金或促銷行程以外之 活動所得彌補團費」規定,旅行業辦理國外及大陸、港澳地區旅行團收取團費收入扣除代收轉付食宿、交通等業者價款後之差額計算佣金收入及同團向購物店收取之 佣金收入,均屬招攬或接待旅行團提供勞務取得之代價。
二、旅行業辦理上開旅行團取得團費收入,應依本部82年5月17日台財稅第821485398號函規定,逐團按月就其收付價款之差額,彙總開立二聯式統一 發票報繳營業稅;其自購物店取得購物佣金收入,應於收款時開立三聯式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並於最終結帳時,依收付憑證金額調整之。
旅行業辦理上開旅行團收取團費收入,並向購物店收取佣金收入,以彌補同團團費收入不敷食宿、交通等代收轉付款項者,得於購物佣金收入依法報繳營業稅完竣 後,檢附前開報繳、代收轉付款項憑證等相關證明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專案退還其溢繳之營業稅,但其退稅金額以同團向購物店收取佣金收入所報繳之銷項稅 額為限。
如果沒有免稅及外銷的部份就申報401

 

alice 於 August 4, 2015, 12:28 pm 留言詢問
[ 問題內容 ]
老師您好:
因為本公司預計出售一批中古機器設備給大陸A公司,會取得外匯收入,不過這批機器本公司只負責裝櫃至國內港口交貨給A公司,A公司會自行出口至大陸,請問:
1. 這批機器買賣算國內交易還是外銷呢?
2. 是否有需要開立二聯式發票給A客戶?
3. 可否適用零稅率呢?謝謝


[ 老師回覆 ]
1. 如果 貴公司是於國內交貨,我個人認為是屬於國內交易,因為無法取得出口報單的資料。
2. 開立二聯式應稅發票
3. 不可適用零稅率

 

布魯 於 August 3, 2015, 5:08 pm 留言詢問
[ 問題內容 ]
老師您好:
1. 假設國外A公司分別下單給國內的甲公司與乙公司,並要求甲公司將貨交給乙公司加工,再由乙公司出貨給國外A公司,若此時甲公司再轉單給國內丙公司,由丙公司名義出貨給乙公司,請問甲公司佣金收入之發票要開給誰,是應稅或零稅率?
2. 情況與上述相同,若乙公司為保稅區內公司,甲公司發票開發情況是否不同?
3. 假設保稅區公司下單給國內課稅區的甲公司而甲公司再轉單給國內課稅區丙公司,由丙公司名義出貨給保稅區,請問甲公司佣金收入發票要開給誰,是應稅或零稅率?


[ 老師回覆 ]
1. 如果甲公司是以轉單的方式接單,佣金收入的發票是要開給國外A公司的,可以適用零稅率,只是要拿到相關的合約、商業發票、提單影本、加工證明。
2. 不會不同
3. 都是開給當初下單的人,所以是開給保稅區公司,適用零稅率。

 

heidi 於 August 3, 2015, 3:02 pm 留言詢問
[ 問題內容 ]
老師, 您好: 想請問您 : 公司出口報單統計方式有02與04(是樣品免費)在申報營業稅時,會將04的金額扣掉,只申報02的部份,但有些有運費及保險費,運保費...
1. 是否全額要併入02申報營業稅?
2. 依02/04比例計算扣除04分攤的運保費後申報?


[ 老師回覆 ]
一般只會扣除04的金額,不會把運費及保險費等也扣除。

 

m 於 July 29, 2015, 1:28 am 留言詢問
[ 問題內容 ]
請問關於發票:
1. 月初誤用上期發票開立給個人(若無法要回),要如何處理?
2. 同上,那帳上認列收入的日期應為?(假設:7/1誤用5-6月發票).


[ 老師回覆 ]
1. 原則上應行文報備,但此舉可能會被罰,建議可詢問管區意見。
2. 收入應於開立時間入帳

 

 

2013年開始,原則上將每分類每季開一篇網誌,也就是約三個月的問題會統一整理在一篇網誌中,這樣可以更方便大家找到老師回覆的答案。但還是以回覆在各位留言板中的連結網址為準唷 !!! 所有問題回覆整理的分類,請大家於此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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